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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的某個週末,突然收到酒界朋友用 Line 傳過來的連結,點進去一看是台灣媒體轉載的一篇彭博社的報導。內容大意是說,酒標上大剌剌寫著、大家也這麼以為的日本威士忌,可能有很多其實是進口的蘇格蘭貨。

隔沒幾天,就看到臉書上另一個業界的朋友轉貼了彭博的原文,同時對該國威士忌法令的鬆散,可能連帶讓「日本製」這塊金字招牌蒙塵感到憂心;畢竟這對不少認真製作原酒的酒廠來說並不公平。

這件事令我想起了幾年前,自己曾有過非常類似的「心路歷程」。2012年秋天我到京都賞楓,當時剛剛從法國考完葡萄酒認證並順便實際去了趟波爾多參觀酒莊回來,儘管日文非常破,出發前還是特別買了一本《最強日本ワイン完全ガイド》傍身,幻想能按圖索驥,在當地即興來個酒莊考察。結果酒莊當然沒去成,卻在東福寺賞完紅葉後,於出口發現書中京都府唯一一家推薦酒莊碰巧也在那裡設攤,當下開心不已,一連試喝了好幾款;待到相中一支Riesling時,翻看了半天卻找不到它的年份,請懂日文的同行友人幫忙解讀背標,卻得到這款酒的原料似乎是進口的結論,當下立馬默默把酒放回去。

後來才在書中讀到,原來日本的法律允許任何葡萄酒混調進口散裝酒;只要該款酒中國產的酒液含量達到最低門檻的5%,就可以標示成「Wine of Japan」。這對當時的我來說簡直是個晴天霹靂,沒想到孕育《神之雫》這部帶動全球葡萄酒品飲熱潮和養成多位傑出侍酒師的國家,竟然有如此不合時宜且與葡萄酒文化最講究的風土條件全然相悖的法規。當然,行家們自有法子判別其中真偽,像是避開國際品種而選擇原生品種甲州等等,就好比真正的威咖也不會輕易為「Japanese Whisky」二字所惑,但對該國的誠信形象終究有點扣分。

好在過沒多久,日本政府對葡萄酒就有了新規範。依照去年十月頒布的新法,只有百分之百採用土生土長日本葡萄釀成的酒,才能稱為日本葡萄酒。由此可知,終止投機者搭日威熱潮混水摸魚的新法上路,也是指日可待;只是到時日本威士忌的行情是否會更加水漲船高,猶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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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