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上架,又是諾貝爾得主加文學名著,不少朋友看到書的第一個反應是:「會不會很難讀?」或:「會不會看不懂?」在此告訴大家,這本書可是連菲菲姐都說好看,所以別再拿存在主義當藉口了,拿起書來讀吧!

提到「異鄉人」這本書,你會想到什麼?撇開已經讀過的人、文藝青年、哲學狂人等等,許多人的第一個印象是「難」、「艱澀」和「不好懂」;甚至別說台灣人,連法國人聽到書名,馬上脫口也是一句「這本書很難啊」,更何況還要透過翻譯才能看懂的同胞們。正因有了這許多先入為主的定見,即使想要認真讀一遍,可能也會覺得頭昏腦脹,難以下嚥。我曾經在網路上偶然看到有學生為了要寫報告,不得不把「異鄉人」啃了一遍,結果一直抱怨書有多難看;但到底是因為要寫報告還是書真的有那麼糟糕,就不得而知了。書好不好看本來是個人喜好不同,有人會迷吸血鬼愛情故事,就會有人把它批評得一文不值,當然前提是必須要先看過,才有批評的資格,而不是人云亦云、道聽途說得來。經過兩個月的完全消化,同為卡字輩的我,一定要來替卡謬平反一下。以下便簡單列出三點,說明本書「可能」好看的原因,供有意拜讀卻裹足不前的同胞們做個參考。

 

一、故事性強

卡謬這名字「取」得真不錯,完全反映出大家心中對他作品的印象:「很荒謬」。其實「異鄉人」的故事本身一點也不荒謬,而且相當有條不紊,邏輯清晰;既沒有什麼從頭到尾都不會出現的主角,場景和人物也都極其寫實。儘管不刻意探尋其後的意涵,單純當成一個故事來讀,也完全足夠引人入勝;每個段落都有事件發生,且環環相扣,絕無冷場。除了故事結尾主角與神父對話那一段或許比較需要花點時間解讀之外,卡謬可以說是個說故事高手。

二、結構簡短有力

「異鄉人」總共只有兩部,原文就區區60頁,分配得還很平均,去看看市面上那些bestseller,有幾個能在短短60頁就把前因後果交代清楚?當代動不動就來個「trilogie」、「tétralogie」的這股流行風,卡先生是趕不上了;但是正如本書的主人翁莫梭的個性一樣,卡先生從頭到尾沒有寫一句廢話,這在超愛辯論的法蘭西民族裡更顯得難能可貴,也很對卡兒的胃口。

正因如此,短短的當小說看,一天之內就可以讀完,沒什麼負擔,要多反芻幾遍解析其中段落更是不麻煩,難怪常被拿來派作業。

三、不咬文嚼字

看翻譯小說的人都有一個同樣的困擾:翻來翻去看註釋,人物和情節都忘了一大半。這種困擾在看「異鄉人」時完全不會出現,神奇吧!這故事雖然寫在二戰期間,背景又設定在阿爾及利亞,字裡行間卻毫無知識份子愛掉的書包,也沒有任何引經據典的斧鑿之痕,連一個註釋都難下,都顯得多餘!

其次,整篇小說的句子都很清爽,沒有許多現代小說形容詞滿坑滿谷、從屬句堆疊到最後忘記主詞是誰的現象,難怪總是被法文系拿來當教材。

 

當然,這本書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也許不是這麼「直白」和「膚淺」,不過卡兒在此不是要研究存在主義,也不是要發表論文,只是要特別感謝那些買書的、並督促那些拿到公關書的朋友:這是一本好書,一定要讀完喔!連嗜好是搓麻將和睡覺的菲菲姐都看得津津有味,你還能有藉口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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